以下4类人可以在以下情况中解除人身保险合同: 1、投保人可以随意解除保险合同。 根据《保险法》第十五条“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,保险合同成立后,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,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。”投保人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随意解除保险合同,但是需要提交相关资料。 2、在被保险人和投保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,被保险人可以在一定情况下解除保险合同。 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一方,在人身保险中,被保险人是以生命作为保险标的,对于被保险人来说是有威胁的,但也是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。 3、保险人即保险公司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解除保险合同。 一般情况下,保险人是不能随便解除保险合同的。但是在以下情况中可以有权解除: 与投保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;投保人未如实告知;被保险人或收益人谎报保险事故;复效未达成的;性别年龄错误填写不真实。 4、法院可以强行执行解除保险合同 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出现骗保、经济纠纷或犯罪的情况,可以强制执行退保。尤其是理财性质的人身保险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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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身保险 合同 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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