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: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: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%向工会拨缴经费。2、《福建省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条例》:企业开业投产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,应按月向上级工会缴纳工资总额2%的工会筹备金和0.5%的补偿金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