晒伤又称为日光性皮炎,是皮肤长时间暴晒于日光下,受UVB(中波紫外线)过度照射后,人体皮肤发生的急性光毒性反应。临床特征是在暴晒的皮肤上发生境界明了的鲜红色斑、水肿,重者有水疱形成,继而出现色素沉着和脱屑。本病春夏季多见,儿童和妇女易发病。
1.体质因素
皮肤白而干者对日光更敏感。一般皮肤白和皮肤干燥的人比油性皮肤和皮肤黑的人对日光更敏感。此外,某些疾病可由日晒后诱发或使病情变化,最明显的是红斑狼疮。30%的红斑狼疮患者对日光敏感,这些患者要尽量避免日晒,外出应使用防晒膏、撑伞或戴宽边帽,穿浅色长袖上衣和长裤,忌服光敏性药物。
2.紫外线照射
日光大部分由可见光组成,光谱范围大约为390nm~770nm,它除了有刺激眼视网膜能力外,还有一些生物学活性,高于770nm的是红外线,是不可见的热线,能使皮肤发红,在390nm以下的紫外线,引起本病的是290nm~320nm中波紫外线,皮肤反应程度因照射时间、范围、环境因素及肤色不同而有差异,热可以增加机体对紫外线的敏感性,本病的发病也与个人的易感性有关,多见于春来夏初,高原居民,雪地勘探或水面作业者发病较多。
当皮肤受到强烈日光照射数小时至十数小时后,于暴露的部位如面、颈、手背等处发生皮疹,根据皮肤反应轻重分为一度晒伤和二度晒伤。
一度晒伤表现为局部皮肤经日晒后出现弥漫性红斑,边界清楚,24~36小时高峰。
二度晒伤表现为局部皮肤红肿后,继而发生水疱甚至大疱,疱壁紧张,疱液为淡黄色,自觉症状有灼痛或刺痒感,水疱破裂后呈糜烂面,不久干燥结痂,遗留色素沉着或色素减退。
日晒后第二天病情到达高峰,可伴有发热、头痛、心悸、乏力、恶心、呕吐等全身症状,一周后可恢复。
可根据有日晒史,暴露部位皮肤红肿或出现水疱,发病与季节关系大,自觉烧灼及刺痛感。表皮有个别坏死的角朊细胞至大片融合性坏死,真皮浅层血管扩张,血管周围少量淋巴细胞浸润。
1.接触性皮炎
接触性皮炎是由于接触某些外源物质后,在皮肤黏膜接触部位发生的急性或慢性炎症反应,皮损与接触部位相一致,自觉瘙痒。与日晒无关,可发于任何季节。
2.烟酸缺乏症
烟酸缺乏症又称糙皮病,是烟酸缺乏所致的皮肤黏膜、胃肠道及神经系统症状为主的慢性全身性疾病。除日晒部位外,非暴露部位也有红棕色斑,常伴发消化系统和神经系统症状。
1.轻度日晒伤
主要采取局部外用药物疗法,以消炎、安抚、止痛为原则。一般外用炉甘石洗剂或振荡洗剂即可。严重者可局部用冰牛奶湿敷,直至急性症状消退。可选用下列外用方法:
(1)0.5%~1%吲哚美辛霜剂(或溶液),外用可抑制紫外线红斑,疗效较好。
(2)自来水或醋酸铝溶液冷湿敷。
(3)外用含糖皮质激素喷雾剂、洗剂、乳剂或凝胶剂,可减轻局部炎症和疼痛。
(4)外用润滑剂可减轻和消除干燥。
(5)外用抗晒剂,大多数市售防治晒伤的成药含有局部麻醉剂、防腐剂、润滑剂和香料,其中有效成分是20%苯唑卡因。加有麻醉剂的喷雾剂、乳剂和洗剂等有清凉作用,软膏有润滑作用,因而能减轻症状。使用时应考虑到致敏的可能性,尤其是对苯佐卡因过敏者要慎用。
2.严重日晒伤
(1)若患者受到日光灯或日光的过量照射应立即就诊,控制尚未出现的严重皮炎相对较容易和有效。症状出现前可口服阿司匹林。
(2)对已经发生的严重日晒伤,其局部处理应包括外用0.5%~1%吲哚美辛霜或溶液或持续性冷湿敷,外用糖皮质激素和润滑剂,必要时用止痛药和预防并发细菌感染。
(3)全身用药可给予口服抗组胺药和少量镇静剂,并给予补液及其他对症处理。可选用抗组胺类及维生素类药物。
经常参加户外锻炼,使皮肤产生黑色素,以增强皮肤对日光敏感性较强的患者体质,应尽量避免日光曝晒,外出时做好防护如打伞,戴草帽,手套等,还可以外用一些避光剂,可于曝晒前15分钟搽在暴露部位的皮肤上。加强皮肤营养,平时多食新鲜果蔬,适量吃点脂肪,以保证皮肤的足够弹性,增强皮肤的抗皱活力。维生素C和维生素B12能阻止和减弱机体对紫外光的敏感性,并可促进黑色素的消退,恢复皮肤的弹性,故夏季应多食富含多种维生素的食品。避免食用光敏性食物,以避免旧病复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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